低視力與助視器

低視力與助視器

 

      低視力(low vision)的傳統定義是世界衛生組織在1973年制定的,是指手術、藥物或一般驗光配鏡無法改善的視功能障礙, 主要包括視力下降和視野縮小。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.3而等於或優於0.05者;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.05者稱為法律盲(Legally Blindness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低視力新的定義是在1992年7月泰國曼谷“兒童低視力處理國際研討會”提出,1996年7月西班牙馬德裏“老年人低視力保健國際研討會”重申並推薦的新標準,是指患者即使經過治療或標準的屈光矯正後仍有視功能損害,其視力小於0.3到光感,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,但仍能應用或有潛力應用視力去做或準備做各項工作。對於兒童,強調近視力和功能視力即包括了對比敏感度、暗適應下降而致殘的低視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同國家有不同的低視力病因,美國主要由黃斑變性、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占視力殘疾的首位。中國則以白內障、屈光不正等為主要病因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對於低視力的治療,目前在美國已有多種助視器(Visual Acuity Aid)助視器的作用機制是通過調整焦點或成像的清晰度、調整視網膜成像大小及調整亮度和對比度來達到提高視力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低視力助視器可分為三類,一是助視器,可以改善低視力患者活動能力的任何一種裝置或設備。二是光學性助視器,借光學性能的作用以提高低視力患者視覺活動水平的設備或裝置。三是非光學性助視器,  通過改善周圍環境的狀況來增強視功能的各種設備或裝置。

導盲犬是一種特殊的助視器。訓練導盲犬的目的是用狗為盲人帶路,也有稱導盲犬為“盲人狗”或“引路狗”。導盲犬完全聽從主人的命令,一般講它不“認路”,主人要上下班或到朋友家訪問,要自己認路,比如在何處拐彎,在何處過馬路,都由主人自己決定。如果主人決定拐彎時突然有汽車迎面開來,導盲犬便不執行主人的命令,自動停下來,等車過或危險過去以後再前進。總之,導盲犬的作用是向盲人或低視 力患者提供保護,使患者行動安全而迅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世界衛生組織(WHO)估計全世界有盲人4000萬—4500萬,低視力是盲人的3倍,約1.4億人,其中75%即1億多患者可以通過手術及屈光矯正得以恢復或提高視力,尚有25%的低視力患者需要低視力保健,如需配戴助視器及視覺康復儀等。借助各種助視器,提高低視力者的活動及生活自理能力,是眼科醫生提供的服務之一,希望低視力者善加應用。



* 該文曾刊登在20104月8新州周報”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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